GB2717的主要变化
适用范围:本标准适用于酱油。根据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状况,为保证产品属性、规范市场,结合标准清理过程中各方的建议,参考相关国家做法,相比原标准,将配制酱油从标准中移出。本标准仅适用于传统酿造工艺生产的酱油,不再适用于采用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。对采用配制工艺生产的酱油按照复合调味料管理,即适用GB 31644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复合调味料》等相关标准,并且在标准正式实施后不得再以“酱油”为食品名称。 产品分类:标准规定酱油是以大豆和/或脱脂大豆、小麦和/或小麦粉和/或麦麸为主要原料,经微生物发酵制成的具有特殊色、香、味的液体调味品。相比原标准,对酱油不再区分烹调酱油、餐桌酱油,统一设定正常生产工艺基本都能达到的安全性要求。 指标变化:由于酱油的产品特性,货架期可能出现沉淀,因此删除了“无沉淀”。增加了感官指标的检验方法。此外还对其他感官描述进行了调整:将“无不良气味,不得有酸、苦、涩等异味和霉味”修改为“无异味”;将“无异物”修改为“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”;将“具有正常酿造酱油的色泽、气味和滋味”修改为“具有产品应有的色泽,具有产品应有的滋味和气味”。另外,理化指标中总酸指标属于酱油产品质量指标,新标准不再提出该指标要求,还更新了理化指标对应的检测方法标准。标准中不再单独列出污染物限量和真菌毒素限量,直接引用GB 2761和GB 2762。致病菌限量按照GB 29921-2013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》规定执行。增加了食品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要求,应符合GB 14880的规定。现行标准GB 14880中规定酱油中铁的使用量为180 mg/kg~ 260 mg/kg。最应引起注意的重要变化是,微生物限量指标中菌落总数、大肠菌群设置改为采用三级采样方案,即n=5,而原标准n=1,同时也更新了检验方法和限量值,并且菌落总数不再只规定是餐桌酱油,生产企业、检验机构在样品数量、检测方法、结果判定等方面都需注意该变化。GB/T18186的标准情况 收集目前市面酱油标签标注标准情况,很多企业执行的是GB/T 18186。该标准相比GB 2717,适用范围为酿造酱油,工艺分高盐稀态发酵酱油(含固稀发酵酱油)和低盐固态发酵酱油,而理化指标中除氨基酸态氮外,还包含可溶性无盐固形物、全氮、铵盐等指标要求。其中,氨基酸态氮的含量还按照工艺和质量等级(特级、一级、二级、三级)设置不同的限量。如标注执行该标准,在符合强制性GB 2717基础上,需要满足GB/T 18186的限量要求,尤其抽检中更要注意产品明示标准的从严判定。标准使用的注意事项
消费者选择产品提示
消费者购买酱油时,注意查看产品标签,只有标称为酱油名称的才是酱油(传统酿造酱油),不能与配制酱油、调味生抽、液体调味汁等产品混淆。还要注意比较产品配料,一般酿造酱油配料是水、食用盐、非转基因脱脂大豆等,而以配制酱油工艺生产的产品配料一般是酱油、水等。
另外,还要看产品标准执行情况,在2019年12月21日之后的产品,一般会标注GB/T18186、GB2717或企业标准等。
37152402000126号
鲁ICP备17032091号-13 Powered by qibosoft X1.0 Code ©2003-2020